文学院关于开展本科教学团队建设的通知

发布者:叶祖淼发布时间:2019-04-16浏览次数:1616


根据学校《关于开展本科教学团队建设的通知》(师大教〔2018〕54号)及补充通知要求,文学院拟自主开展本科教学团队建设,现将实施方案通知如下:

一、建设要求

1.立项建设团队应根据当前高等教育“六卓越一拔尖”、一流专业建设、“金课”建设和实践教学改革等目标任务,重新梳理团队建设目标,提出切实可行的任务举措,制定具体量化的工作方案,建立团队合作机制,发挥团队协同创新作用。

2.积极向学校申请立项,获得学校立项的项目自然获得学院立项。

二、管理与考核

(一)建设周期。本批本科教学团队立项建设周期为三年,自2019年4月至2021年5月。

(二)经费管理。获得学校立项的建设团队,由学校给予建设团队10万元经费支持,分三年拨付,主要用于团队人员素质提升和队伍建设。团队负责人应合理安排经费开支,并分三个年度填写经费预算表(见附件3),原则上2019年经费预算不超过总建设经费的50%。团队建设经费由财务处直接拨到学院专项经费账户。学院要安排专人做好项目经费分项管理,加强经费开支审核,切实提高经费使用效率。获得学校立项的团队,如果建设效果优秀,学院将给予绩效奖励。

获得学校立项的培育团队,学校实行“事后奖补”,暂不予以经费支持,团队可根据后期建设成效提出经费补助申请。学院给予培育团队2万元经费支持,使用要求与学校相同。

(三)团队管理。建设期间,团队成员发生师德师风问题、学术不端的,撤销团队立项资格。团队调整负责人或建设方向的,应报教务处和学院审核批准。教务处和学院将每年组织年度检查,并将检查结果作为下一年度经费下达的依据。建设期满,将对各团队建设进行验收。

三、建设保障

各专业要高度重视校级本科教学团队建设工作,落实团队建设的条件保障,切实把本科教学团队建成落实“以本为本”“四个回归”要求,推动一流本科、一流专业、一流课程建设的“攻坚队”和“先锋队”,力争成为本科教学领跑者、教书育人示范者、教学形态创新者。

四、材料报送

请本学期各立项建设团队于2019年4月19日前,将《福建师范大学本科教学团队立项建设承诺书》(附件1)纸质版一式三份提交给学院教学秘书田伟老师电子版发送至邮箱tianweia1618@163.com


附件1:福建师范大学文学院本科教学团队立项建设承诺书.doc

                                        福建师范大学文学院

                                          2019年4月15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