关于在全校开展第35次普通话培训测试的通知

发布者:系统管理员发布时间:2015-09-08浏览次数:1765

                                     闽师普〔2015〕3号

                          关于在全校开展第35次普通话培训测试的通知

各学院:

    为了贯彻《中华人民共和国国家通用语言文字法》和《国家中长期语言文字事业改革和发展规划纲要》(2012—2020年)的有关精神,校普通话培训测试站决定在全校开展第35次普通话水平测试,培训测试工作以自愿报名方式参加。现将有关事项通知如下,请各单位加以宣传并组织师生参加。

一、培训工作

1.培训对象

凡在校学生(含研究生、本专科生、网络教育生)和我校教师均可自愿报名参加。

2.培训辅导时间

测前培训拟安排在9月19日、9月20日或9月26日、10月11日10月24日25日或10月31日、11月1日11月7日8日。

二、测试工作

1.测试一律采用口试,实行机测。

2.测试时间拟定11月14日15日11月21日、22日;11月28日、29日。

三、测试内容

以国家语委普通话培训测试中心组织编写,商务印书馆出版的《普通话水平测试实施纲要》为统一测试内容。

四、普通话等级证书

1.颁发全国统一普通话等级证书,由省语委编号盖章存档。

2.测试成绩评定为一级乙等的,需报省语委复审,评定为一级甲等的,需报国家语委复审。

五、培训测试收费标准

收费标准详见闽价[2001]费字456号文和闽价[2004]费195号文。

1.培训收费标准:40元/人

2.测试收费标准:①学生:25元/人;②教师和其它人员:50元/人。

3.资料费:(测试资料可自备)

《普通话训练与测试指导用书》(20元/本,含面值10元模拟测试卡一张),福建人民出版社。

六、报名组织方式

受测人员自愿报名申请测试,以学院为单位(协和学院可以系为单位)统一报名、缴费。

1.联系人及报名时间、地点安排:

联系人:曾老师

(1)旗山校区报名时间:2015年9月14日—17

地点:旗山校区人文楼4楼405室办公室电话:0591-22867891

(2)仓山校区报名时间:2015年9月18

地点:仓山校区文科楼7楼707室办公室电话:0591-83533591

2.报名流程:

(1)下载《报名表》

登录文学院网页()“下载中心”栏下载“普通话测试报名汇总表(2015年版)”。

(2)填写《普通话报名汇总表(2015版)》(按表格限定的格式填写)。

(3)提交一寸彩色电子版标准证件照。

报名时需提交个人近期一寸免冠彩色电子版标准证件照。

(4)交报名材料

①《普通话报名汇总表》(见附件)需电子版和纸质版各1份)

②个人近期一寸免冠彩色照片标准证件照电子版(格式要求:相片文件名为*.JPG,其中*为身份证号;相片格式为JPG或JPEG,大小不大于1M,比例建议为390(宽)×567(高)像素。)

③以学院为单位(协和学院以系为单位),由专人负责,按时缴交报名材料。

(5)缴费

缴费办法:刷银联卡。注意:报名时一次性交清培训费、测试费和资料费。

(6)领取准考证

由各学院报名负责人于10月19日到旗山校区人文楼405室领取《普通话水平测试准考证》

七、2015年上半年成绩查询及证书领取

2015年上半年的测试成绩请登陆文学院网页查询,证书请以学院为单位(协和学院可以系为单位)于9月25日到人文楼文学院办公室405室领取,联系电话:0591-22867891。

 

附件:普通话测试报名汇总表.xls

 

                                              福建师范大学普通话培训测试站

                                                     2015年9月3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