各党支部:
根据校党校《中共福建师范大学委员会发展党员工作实施细则(修订)》要求,为切实加强发展对象的教育与培养,引导其提高思想觉悟,深入学习党章、党内政治生活准则等,经研究,决定举办文学院第五期发展对象培训班。现将具体事项通知如下:
一、培训目的
通过党的基本理论、基本路线、基本知识的学习培训,使广大入党积极分子和发展对象了解入党前应具备条件和应履行程序,系统掌握党的性质、纲领、指导思想、宗旨、任务、组织原则、纪律和党员标准,全面把握党员的义务和权利;通过学习党史、新中国史、改革开放史、社会主义发展史,用党的奋斗历程和伟大成就鼓舞斗志、明确方向,用党的光荣传统和优良作风坚定信念、凝聚力量,用党的实践创造和历史经验启迪智慧、砥砺品格;充分运用党的创新理论、权威数据、鲜活事例、生动话语等,讲清楚中国特色社会主义制度优势,帮助入党积极分子和发展对象牢固树立为共产主义事业和中国特色社会主义事业奋斗终身的信念。
二、培训对象
文学院各党支部确定的发展对象。
三、培训形式
以课堂教学、专题讲座为主,内容以学习《中国共产党章程》《关于党内政治生活的若干准则》等为主,同时用好福建省高校思想政治工作网“大学习”在线学习平台,通过观看录像、讨论交流、社会实践、撰写心得、网络平台自学等方式,强化培训成效。集中培训时间不少于3天或不少于24学时。
四、培训内容
习近平新时代中国特色社会主义思想,党的基本理论、基本路线、基本知识,《中国共产党章程》《中国共产党支部工作条例(试行)》《中国共产党党员教育管理工作条例》《中国共产党普通高等学校基层组织工作条例》《中国共产党组织工作条例》;党的十九大和十九届二中、三中、四中、五中全会精神,习近平总书记在庆祝中国共产党成立100周年大会上的重要讲话精神、习近平总书记来闽考察重要讲话精神等,以及党关于宗教问题的理论和方针政策,党和国家新制定路线方针政策及重要时事政治,意识形态领域相关知识等。
五、学习辅导材料
《中国共产党章程》《关于新形势下党内政治生活的若干准则》《中国共产党廉洁自律准则》《中国共产党纪律处分条例》《中国共产党支部工作条例(试行)》和《中国共产党党员教育管理工作条例》等。
六、培训时间
2022年11月2日-11月9日。
七、培训要求
1.要加强领导,精心组织,科学安排教学内容,积极做好发展对象集中教育培训及考试、管理等工作,提高培训质量和效果。
2.严格遵守学院分党校的规章制度,准时参加学习,专心听讲,做好笔记,并积极参加讨论。不得迟到、早退、不得无故旷课,个别确实需请假的,须报学院党委批准。
3.严格考勤。无故迟到、早退两次以上(含两次)者,无故缺席一次或请假两次以上(含两次)按放弃培训学习处理。如代替他人考勤者或由他人代为考勤者取消本参训资格,一年不列发展对象培训对象,有重大违纪者取消其发展对象资格。
4.认真自学规定的有关材料,认真听课,培训结束时每位学员须撰写一份心得体会(字数不得少于1500字),在11月9日之前由各小组组长收齐上交学院分党校,作为培训结业考核之用。
中共福建师范大学文学院委员会
2022年10月18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