福建师范大学2020年普通高考招生章程日前已经发布,我们在福建师范大学期待与你的邂逅。
现在就带你解密福建师范大学普通高考招生章程吧!
请坐好,敲黑板,划重点啦!
01
招生计划
学校普通本科分省(区、市)分专业招生计划及收费标准由各省(区、市)高校招生管理部门统一向社会公布,同时也将在学校招生办公室网站予以公布。
2020年学校在福建省招生专业及计划具体以福建省教育考试院公布的为准。
Tips:请各位考生、家长及时关注“福建师范大学本科招生”微信公众号,在省(区、市)招生主管部门审核后,我们将第一时间公布学校各类别专业招生计划。
02
专业录取要求
01 外语口试要求
凡报考外语类专业的考生,必须参加各省(区、市)统一组织的外语口试且成绩合格,如考生所在省份未统一组织外语口试,则不作要求。
英语、翻译专业只招收英语语种考生,其它专业不限考生应试外语语种。
除中日合作办学以日语作为基础外语安排教学外,学校其他专业仅以英语作为基础外语安排教学。
Tips:报考学校英语、翻译、日语、西班牙语的考生,各省(区、市)如有统一组织外语口语考试,一定要记得参加。
02 单科成绩要求
填报中国语言文学类的考生,语文单科成绩不低于105分;
填报英语、翻译专业的考生,外语单科成绩不低于115分;
填报汉语国际教育专业的考生,外语单科成绩不低于100分;
内地新疆班、内地西藏班所有专业不设单科成绩要求。
Tips:报考学校中国语言文学类、英语、翻译、汉语国际教育的考生一定要注意单科成绩是否符合专业报考要求。
03 合作办学类专业要求
闽台合作办学、中日合作办学、中英合作办学、中意合作办学、中美合作办学等五类合作办学项目原则上只录取有填报相应合作办学项目专业志愿的考生,未填报相应合作办学项目任一专业志愿的考生将不予录取该类合作办学项目。
Tips:报考学校合作办学类专业的考生请注意:各类合作办学项目之间不相互调剂,如有意向报考学校合作办学类专业的考生,建议报满各类合作办学专业志愿。
今年我校中外合作办学项目在原有的中日合作办学项目(网络工程和数字媒体技术专业)和中英合作办学项目(通信工程专业)的基础上,又新增了中意合作办学项目(体育教育专业)和中美合作办学项目(学前教育专业),请广大考生持续关注。
04 双专业公费师范生
“双专业公费师范生”招生要求及培养模式依照我校《双专业公费师范生招生简章》相关规定执行。2020年“双专业公费师范生”招生专业为历史学(历史学+地理科学复合培养)和化学(化学+生物科学复合培养)。
Tips:为贯彻落实党中央、国务院《关于全面深化新时代教师队伍建设改革的意见》和福建省委、省政府《关于全面深化新时代教师队伍建设改革的实施意见》部署,根据教育部办公厅《关于同意江苏等省开展高素质复合型硕士层次高中教师培养试点的函》,我省拟于今年开展高素质复合型硕士层次高中教师公费教育试点吸引优秀学生报考师范专业,鼓励优秀人才从事高中教育教学工作。
我校作为福建省唯一开展高中起点的硕士层次公费教育试点院校,经教育厅批准从2020年秋季新学年开始试点招生,具体相关招生政策请持续关注我校网站和“福建师范大学本科招生”微信公众号。
03
体检要求
执行《教育部、卫生部、中国残疾人联合会关于印发〈普通高等学校招生体检工作指导意见〉的通知》(教学〔2003〕3号)和《教育部办公厅、卫生部办公厅关于普通高等学校招生学生入学身体检查取消乙肝项目检测有关问题的通知》(教学厅〔2010〕2号)等文件的有关规定。
04
录取原则
01 普通类专业
普通类专业在按院校志愿投档的省份或批次和实行高考综合改革试点的省份,采用“分数优先”调配原则,根据考生投档成绩从高到低遵循考生专业志愿进行调配,专业志愿间不设专业级差;在内蒙古采用“招生计划1:1范围内按专业志愿排队录取”调配原则。 在投档成绩相等的情况下,学校参照各省(区、市)平行志愿投档同分排序规则排序录取,有提供考生对应平行志愿特征分(平行志愿排序分)的省份依据考生平行志愿特征分(平行志愿排序分)排序择优录取。
Tips:今年我校取消“专业级差”设置,采用“分数优先”调配原则,考生们可大胆填报自己所中意的专业,不再有级差的顾虑。
02 艺术类专业
专业调配原则:“专业清”
录取要求:
考生须参加所在省份志愿填报专业所属艺术类别省级统考(联考),在考生文考成绩、专业统考(联考)成绩分别不低于省定艺术类专业本科文考成绩控制线、本科专业统考(联考)成绩控制线(合格线)的基础上(江苏省艺术类专业的选测科目等级最低要求按江苏省教育考试院的规定执行)。
录取规则:
1.平行志愿投档模式省份根据考生投档成绩从高到低择优录取。
2.常规梯度志愿投档模式省份按综合分从高到低排序录取,在综合分相等的情况下,按相关科目成绩从高到低排序,相关科目成绩的排列顺序:专业统考(联考)成绩、语文、外语、文科综合或理科综合、数学。涉及专业和综合分折算办法如下:
(1)音乐与舞蹈学类(含音乐学、音乐表演专业)、舞蹈学、播音与主持艺术、美术学、设计学类、动画专业的综合分折算办法为:综合分=文考成绩÷文考总分×750×40%+专业统考(联考)成绩÷专业统考(联考)总分×750×60%。
(2)广播电视编导专业的综合分折算办法为:综合分=文考成绩÷文考总分×750×70%+专业统考(联考)成绩÷专业统考(联考)总分×750×30%。
3.一档多投省份(福建省) 按以下两种规则录取:
(1)在考生文考成绩不低于省本科批次最低录取分数控制线90%且专业统考成绩不低于省艺术类本科专业统考成绩控制线的基础上,按专业统考成绩从高到低排序,在专业统考成绩相等的情况下,按平行志愿特征分从高到低排序,择优录取。
涉及专业:美术学、设计学类、动画专业。
(2)按综合分从高到低排序录取,在综合分相等的情况下,按相关成绩从高到低排序,相关成绩的排列顺序:专业统考成绩、平行志愿特征分。涉及专业和综合分折算办法如下:
1)音乐与舞蹈学类(含音乐学、音乐表演专业)、舞蹈学、播音与主持艺术专业的综合分折算办法为:综合分=文考成绩÷文考总分×750×40%+专业统考成绩÷专业统考总分×750×60%。
2)广播电视编导专业的综合分折算办法为:综合分=文考成绩÷文考总分×750×70%+专业统考成绩÷专业统考总分×750×30%。
Tips:从2020年起,福建省普通高校招生普通类本科一批、本科二批合并为本科批,因此福建省美术类、动画、设计学类等3个专业的文化成绩要求由2019年的本一批次线70%相应调整为本科批次线90%。
03 体育类专业
专业调配原则:“专业清”
录取规则:在考生文化考试成绩和专业考试成绩均合格的基础上,学校根据考生投档成绩从高到低择优录取,在考生投档成绩相等的情况下,按照专业成绩、文化成绩、语文、数学、外语依次排序录取。
05
就读校区
2020年录取的本科新生中,文学院、外国语学院的新生在仓山校区就读,其他学院的新生在旗山校区就读。生源地、户籍或常住地为福州市鼓楼区、仓山区、台江区、晋安区、闽侯县上街镇、福州高新区的本科新生可申请不住校。
06
部分专业按类招生
学校部分专业实行按类招生,每个专业类包含若干个不同专业,其中部分专业类同时包含师范专业和非师范专业。按类招生专业录取的考生,入学后将根据有关规定分选具体专业。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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