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每月廉语】廉者不贪人财,能者实心办事

发布者:郭静虹发布时间:2023-01-05浏览次数:32

廉者不贪人财,能者实心办事

释义:

廉者不贪人财,能者实心办事”一语,出自蓝鼎元《棉阳学准》,是对为官者廉能的要求,强调为官者应廉洁自律,不贪人财,真心实意为民办事。

解悟:

蓝鼎元,字玉霖,号鹿洲,福建漳浦人。他是康、雍时期的清官、能臣,有许多为官廉能的思考。他认为,廉洁是为官的本分(“廉亦居官分内事”),而廉洁的根本在于节俭(“廉之本在俭,淡泊可甘,浮费自省”)。为官者不应以廉洁自夸(“自矜为廉非真廉”),而要为民真心办实事。

蓝鼎元的一生也以廉能名世。于廉而言,他在地方任上,为官清廉,长于断狱,破恶讼之风,还社会安定,得雍正授“公正廉明”之匾;于能而言,他提出多项举措处理台湾问题,巩固东南海疆,有“筹台宗匠”之称。

纵观历史,廉能的佳话也比比皆是。无论是暮夜却金,清白传家,开槐市之风的“四知先生”杨震,还是忧乐天下,情系苍生,廉洁奉公的范仲淹,抑或“性甘淡泊,吏畏民怀,为闽省廉能第一”的于成龙,他们都做出了表率。

以廉为本,德能并举”,是廉能的核心。“一身之微,能享者几”,欲壑难填,终究害人害己,故以“廉”对治;懒政惰政,“机关摆设”,“公堂木偶”,尸位素餐,故以“能”要求。律己以廉,莅事以勤,积极作为,敢于担当,方显廉能本色。