文学院关于做好2023年冬季研究生学位论文答辩和学位授予工作的通知

发布者:田伟发布时间:2023-07-05浏览次数:248


文学院关于做好2023冬季研究生学位论文答辩和学位授予工作的通知


为做好2023冬季研究生学位论文答辩和学位授予工作(具体流程见附件1),现就有关事项通知如下:

一、学位申请预登记

202392-95日,学院启动2023冬季申请学位预登记,学位申请人本人登“研究生管理信息系统”https://gedu.fjnu.edu.cn,以下简称“系统”)中的“学位管理”-“论文管理”-“学位申请”提出申请,学院审核通过后方可进入资格审查等流程,逾期未提交申请的,本次学位申请自动终止。

二、资格审查

(一)学院开展资格审查工作

1.96日前学位申请人须在“系统”里完成科研成果录入和开题报告上传。

2.申请毕业的研究生务必96日前在研究生信息管理系统完善个人信息上传蓝底照片,学籍卡由学院统一打印一式两份交研究生院。

3.通过预答辩的博士研究生方能通过资格审核,并在912日前提交《福建师范大学博士学位论文预答辩申请表》和《福建师范大学博士学位论文预答辩意见书》一式两学院2022级之前的硕士研究生可参照《福建师范大学研究生学位论文预答辩管理办法》(师大研〔202219号)执行,2022级之后的研究生需严格按照该办法执行。

4.96-913,学院根据学校研究生毕业和学位申请的具体要求(见附件2)开展审查工作。审查结果由学院录入“系统”(生可在“系统”查询)在学院网页上公示5(公示内容见附件3)。

(二)919- 22日,学校对学院的资格审查情况进行抽查,学院审查或学校抽查不合格的,自动终止2023年冬季学位申请。

三、学院对送审论文进行文本复制检测

毕业与学位申请资格复查合格的,方可参加学位论文文本复制比检测。

1.91912:00研究生须登“系统”上传送审学位论文(学位论文所含各类附件须与正文合并成一个PDF格式文件上传;中文摘要以TXT格式上传;博士自评表或艺术创作作品链接文本须上传至“系统”中“附件”),并提醒导师登录系统对学位论文进行审核。注意:凡是已过论文上传时间,不管导师是否审核通过都无法上传论文,因此务必提前上传以防论文有误需修改重新上传)。

  1. 导师在92012:00进入“系统”对论文进行审核,审核通过后学院方可进行检测。

3.根据《国务院学位委员会 教育部 国家保密局关于印发〈涉密研究生与涉密学位论文管理办法〉的通知》(学位〔201627号)和《福建师范大学研究生非公开学位论文保密管理暂行规定》(师大学校办〔201437号)文件规定,学位论文申请“非公开”的,须在开题报告前提出,开题前未提出保密申请的,一概不予受理。保密申请通过审批的,须按照有关文件规定在学位论文开题、中期考核、送审、答辩等各个环节进行严格的保密管理,同时在“系统”内提交保密申请,具体要求见相关文件。

4.导师论文审核结束后,学院须对论文进行文本复制比检测,检测报告由学院导入系统供师生查询,如发现严重剽窃、抄袭的论文,学院取消论文作者申请毕业和学位资格,按肄业处理。对达到重复率上限的论文应启动审查程序,判定是否属于剽窃,并按照《福建师范大学研究生学位论文作假行为处理实施细则》相关规定进行处理。

5.925-26日,学校审核论文检测结果,学位论文文本复制比要求按照国务院学位委员会各评议组(学术型)或教育部各学科教指委(专业型)规定的学位论文文本复制比要求执行,无明确要求的按照学位论文重合字数需小于总字数的20%执行。学位论文文本复制比超过规定要求的,至少推迟半年重新申请学位。

四、论文送审

学位论文送审分为校级盲审和学院送审,时间为926-1115日。

1.926日—27日,研究生院随机抽取学校盲审论文,不参加者,视为终止2023年冬季学位申请。

2.学院盲审的硕士学位论文,由学院组织3位校外同行专家进行评阅,专家所在院校须与我校水平相当

3.论文盲审评阅要求和结果认定按照《福建师范大学博士硕士学位论文答辩工作规定(修订)》执行。

4.各学院及时公布盲审评阅结果。研究生院于1115日公布学校盲审评阅结果。

5.1115日前,学院核算学校盲审研究生的评审费用,并开具“经费说明”送交研究生院。

五、学位论文答辩

学位申请人须根据评阅意见对学位论文进行修改,填写《福建师范大学研究生学位论文专家评阅意见落实及修改情况表》,经学院认定合格者,方可参加本次学位论文答辩。

1.1125日前,学院应完成学位论文答辩工作。

2.学院提前在“系统”内录入答辩安排表,供师生查询,并提前三天公示答辩安排并报研究生院备案

3.答辩结束后,学院将答辩结果录入“系统”。

六、学校对答辩后学位论文终稿进行文本复制比检测

1.11301600学位申请人登录 “系统”上传答辩后的学位论文终稿,上传后即刻下载确认版本是否无误。注意:凡是已过论文上传时间,不管导师是否审核通过都无法上传论文,因此务必提前上传以防论文有误需修改重新上传)上传要求是:论文需由WORD文件直接转成PDF文件,附上授权声明(除开题前申请保密的论文,其余勾选“不保密”)和原创性声明手写签字扫描件,论文版本应与提交图书馆的版本一致,且与纸质版论文一致。因版本提交错误或逾期未提交产生的责任由研究生本人承担。

2.12116:00前,导师在“系统”内审核完成学生提交的答辩后学位论文终稿。逾期不可修改、变更学位论文。

3.124日—5日,学校对学生提交的答辩后学位论文终稿进行文本复制比检测,并将检测结果录入系统供师生查询,检测合格者方可提交校学位评定委员会会议审议、表决是否授予学位;学位论文文本复制比要求按照国务院学位委员会各评议组(学术型)或教育部各学科教指委(专业型)规定的学位论文文本复制比要求执行,无明确要求的按照学位论文重合字数需小于总字数的20%执行。学位论文文本复制比超过规定要求的,至少推迟半年重新申请学位,如发现严重剽窃、抄袭等学术不端的论文,取消论文作者毕业和申请学位资格。

七、提交申请学位相关材料

1127日前,以学院为单位将申请学位材料(材料内容见附件4)提交给研究生院,逾期未交者本次学位申请自动终止。122日前,提交博士论文纸质版

八、学位授予和证书放发

1.12月中下旬,学校召开学位评定委员会会议,审核、表决授予学位名单。

2.毕业典礼暨学位授予仪式合并到2024年夏季举行,以学校具体通知为准。

九、其它事项

1.2023冬季学位论文答辩和学位授予工作严格按规定的时间流程进行,未按要求完成相应流程者本次学位申请自动终止,至少推迟半年重新申请学位。

2.2023冬季研究生学位论文答辩和学位授予工作具体流程见附件1

3.本通知未尽事宜将在研究生院主页补充公布。有关工作文件和表格样式、学位论文模板等内容,可访问研究生院主页查阅、“学位管理”栏目下载。

4.2023年冬季学位申请中,若工作要求有新变化,将在研究生院网页(http://yjsy.fjnu.edu.cn/)及时公布,请各学院、学位申请人、导师及时关注。

研究生院主页:http://yjsy.fjnu.edu.cn/

联 系 电 话:22867438

联 系 部 门:研究生院学位管理科


学院联系方式:陈老师、董老师  83465202

附件:1.2023冬季研究生学位论文答辩及学位授予工作安排表

2.各类研究生毕业和学位申请资格审查的具体要求

3.申请学位所需表格

4.研究生提交申请学位材料的相关说明

附件.rar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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