关于在全校开展第38次普通话培训测试的通知

发布时间:2017-03-03浏览次数:12244

闽师普〔2017〕1号

  

关于在全校开展第38次普通话培训测试的通知

  

各学院:

为了贯彻《中华人民共和国国家通用语言文字法》和《国家语言文字事业“十三五”发展规划》的有关精神,校普通话培训测试站决定在全校开展第38次普通话水平测试,现将有关事项通知如下,请各单位组织师生自愿参加。

一、培训工作

1.培训对象

凡在校学生(符合参加人工测试条件的2017届毕业生除外,另行组织安排)和我校教师均可报名参加。

2.培训辅导时间

测前培训拟安排在3月25日、26日或4月8日、9日或4月15日、16日或4月22日、23日。

二、测试工作

1.测试一律采用口试,实行机测。

2.测试时间拟定5月6日、7日;5月13日、14日;5月20日、21日。

三、测试内容

以国家语委普通话培训测试中心组织编写,商务印书馆出版的《普通话水平测试实施纲要》为统一测试内容。

四、普通话等级证书

1.颁发全国统一普通话等级证书,由省语委编号盖章存档。

2.测试成绩评定为一级乙等的,需报省语委复审,评定为一级甲等的,需报国家语委复审。

五、培训测试收费标准

收费标准详见闽价[2001]费字456号文和闽价[2004]费195号文。

1.培训收费标准:40元/人

2.测试收费标准:①学生:25元/人;②教师和其它人员:50元/人。

3.资料费:(测试资料可自备)

《普通话训练与测试指导用书》(20元/本,含面值10元模拟测试卡一张),福建人民出版社。

六、报名组织方式

以学院为单位(协和学院可以系为单位)统一报名、缴费。

1.联系人及报名时间、地点安排:

联系人:曾老师

(1)旗山校区报名时间:3月8日—10日

地点:旗山校区人文楼4楼405室办公室电话:0591-22867891

(2)仓山校区报名时间:3月13日

地点:仓山校区文科楼7楼707室办公室电话:0591-83533591

2.报名流程:

(1)点击下载普通话测试报名汇总表(2017年版).xls

(2)填写《普通话报名汇总表(2017版)》(按表格限定的格式填写)。

(3)提交一寸彩色电子版标准证件照。

报名时需提交个人近期一寸免冠彩色电子版标准证件照。

(4)交报名材料

①《普通话报名汇总表》(2017年版)(需电子版和纸质版各1份)

②个人近期一寸免冠彩色照片标准证件照电子版(格式要求:相片文件名为*.JPG,其中*为身份证号;相片格式为JPG或JPEG,大小不大于1M,比例建议为390(宽)×567(高)像素。)

③以学院为单位(协和学院以系为单位),由专人负责,按时缴交报名材料。

(5)缴费

缴费办法:刷银联卡。

(6)领取准考证

由各学院报名负责人于4月19日到旗山校区人文楼405室领取《普通话水平测试准考证》

七、2016年下半年成绩查询及证书领取

2016年下半年的测试成绩请登陆文学院网页查询,证书请以学院为单位(协和学院可以系为单位)于3月13日—15日到人文楼文学院办公室405室领取,联系电话:0591-22867891。

  

  

  

福建师范大学普通话培训测试站

2017年3月2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