关于举办2018年第三期发展对象培训班的通知

发布者:郭静虹发布时间:2018-05-15浏览次数:958

关于举办2018年第三期发展对象培训班的通知

各党支部:

根据校党校《中共福建师范大学委员会发展党员工作实施细则(修订)》要求,为切实加强发展对象的教育与培养,引导其提高思想觉悟,深入学习党章、党内政治生活准则等,经研究,决定举办文学院第五期发展对象培训班。现将具体事项通知如下:

一、培训目的

通过十九大《中国共产党章程》、《关于新形势下党内政治生活的若干准则》等文件的学习培训,使广大发展对象明确党的性质、纲领、指导思想、宗旨、任务、组织原则和纪律,明确党员的义务和权利,树立为共产主义事业和中国特色社会主义事业奋斗终身的信念。

二、培训对象

文学院各党支部确定发展对象。

三、培训形式

以专题讲座、课堂教学为主,适当结合观看录像、讨论交流、撰写心得、自学等形式。集中教育培训的时间至少三天,不少于24学时。

四、培训教材

《中国共产党章程》、《中国共产党纪律处分条例》、《中国共产党廉洁自律准则》、《关于新形势下党内政治生活的若干准则》、《中国共产党党内监督条例》、“十九大精神”等文件。

五、培训内容

党的三基知识,中国特色社会主义理论体系,党内政治生活准则,党和国家新制定的路线方针政策及重要时事政治。

六、培训时间

2018年5月18日-5月20日。

七、培训要求

1.要加强领导,精心组织,科学安排教学内容,积极做好发展对象集中教育培训及考试、管理等工作,提高培训质量和效果。

2.严格遵守学院分党校的规章制度,准时参加学习,专心听讲,做好笔记,并积极参加讨论。不得迟到、早退、不得无故旷课,个别确实需请假的,须报学院党委批准。

3.严格考勤。无故迟到、早退两次以上(含两次)者,无故缺席一次或请假两次以上(含两次)按放弃培训学习处理。如代替他人考勤者或由他人代为考勤者取消参训资格,一年不列发展对象培训对象,有重大违纪者取消其发展对象资格

4.认真自学规定的有关材料,认真听课,培训结束时每位学员须撰写一份心得体会(字数不得少于1500字),在5月21日之前由各小组组长收齐上交学院分党校,作为培训结业考核之用

 

附件:1.文学院2018年第三期发展对象党训班日程安排表.doc

         2.文学院2018年第三期党课培训人员名单

 

 

 

 

 

 

                    中共福建师范大学文学院委员会

2018年5月15日

 

 

 

 

 

 

抄送:校党校 院党政领导

中共福建师范大学文学院委员会        2018年5月15日印发