根据福建师范大学研究生院《关于开展学位点负责人调整工作的通知》(师大研【2017】39号)精神,结合学科发展和学位点建设需要,由学位点推荐,经院学位评定分委员会表决通过,拟将本院汉语言文字学二级学科博士点负责人调整为林志强教授,报研究生院备案审核。
公示时间:2017年10月17日-23日。如有异议,请与欧老师联系。联系电话:0591-83423373。
福建师范大学文学院学位评定分委员会
2017年10月17日
版权所有©福建师范大学文学院
地址:福建省福州市仓山区上三路8号福建师范大学仓山校区
邮编:350007